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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10-29 16: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28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210会议室召开。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毛建国,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柳向阳,市司法局局长蒋世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周光洪以及执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参会,市府办副主任吴成钢主持。

会上,蒋世懿局长通报了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丽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

毛建国副市长对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对下步工作,他提出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要坚持清单化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要加快梳理全市整体执法事项清单,从清单入手厘清执法部门职责和边界。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裁决与仲裁、诉讼等衔接配套机制,尽快出台《行政裁决程序规则》。要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二要坚持常态化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要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正法直度”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试点工作。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评估工作,与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创新实践工作同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继续提升我市执法队伍执法证持证率。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形式,开展对个案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行政执法典型违法案例通报制度。

三要坚持规范化执法,切实维护行政执法权威。

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确保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切实维护执法的权威性。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继续抓好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公告工作。要特别重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抓紧建立健全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及时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信息一并纳入行政执法公示范围。

四要坚持多要素保障,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要持续加大执法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全市特别是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到位。要大力推广“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江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年底前实现有检查事项的部门100%入驻、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超过90%,所有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录入“省统一办案系统”,确保省库事项应领尽领、执法人员完善率保持100%。要持续开展大范围实用型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分析、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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