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妙高法律服务所 : 2016年9月13日,本机关收到你所提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申请及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行政许可申请书、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置的批复,遂昌县妙高法律服务所会议记录,法人变更申请报告,关于成立合伙制法律服务所申请书,合伙人决议,合伙协议,遂昌县妙高法律服务所章程,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赖小法身份证明,《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 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章国林 联系方式:0578—2106020 2016年9月19日 抄送:遂昌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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